← 5188亲子鉴定中心← 📞 一键拨打 13245861323

办婚礼生了女儿却不领证,男方诉骗婚索赔36万,广州中院二审:3200元亲子鉴定费由男方自担

📅 2026-10-24 📂 社会热点 📎 来源:红星新闻

一、办了婚礼、生了女儿,却没有领证

2024年7月,赵某与徐某经人介绍相识;8月初商议婚事;国庆期间按习俗举办了婚礼,而此时徐某已经怀有身孕。相处期间,赵某共计支付彩礼18.8万元、酒席钱10万元,另有见面礼、改口费等往来款项约7万元,合计约36万元。女儿出生后主要由徐某独自抚养,双方矛盾不断加剧,最终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事情走到法院时,双方的说法完全对立。赵某认为徐某蓄意拒绝领证、存在骗婚行为,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彩礼、酒席钱、各类转账红包,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承担诉讼费与亲子鉴定费用。徐某则辩称,如果没有结婚意愿,不会筹办婚礼、公开办酒并生育孩子;她不愿领证的根本原因,是在婚礼当天意外得知男方父亲身患残疾、因脑梗生活无法自理,而男方一直刻意隐瞒。

2026年10月23日,红星新闻披露了这起案件的终审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10万元、酒席钱4.49万余元及黄金对戒一枚,其余诉求不予支持。而在这份判决里,有一个细节特别值得做亲子鉴定的人注意:3200元亲子鉴定费,由男方自行承担。

二、一审怎么判:返还多少、为什么不全退

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徐某返还彩礼10万元、酒席钱4.49万余元以及黄金对戒;驳回赵某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双方分担;亲子鉴定费由赵某承担。这个结果既没有支持「全额退36万」,也没有支持「一分不退」,走的是中间路线。

为什么会这样判,逻辑在于彩礼返还的法定考量因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判断是否返还以及返还多少,要综合看几个方面: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实际使用情况、有无生育子女、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本案中,双方虽未登记,但已举办婚礼、公开办酒、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女,彩礼也有部分用于孕检、分娩、育儿和日常开销。这些事实决定了「全额返还」缺乏依据。

同时,36万元里的构成需要拆开看。彩礼18.8万元属于典型的彩礼性质;酒席钱10万元是为筹办婚礼支出的费用,实际花掉的部分不具有返还基础,法院判返4.49万余元,对应的是能够认定、且由女方实际掌握的部分;见面礼、改口费等约7万元,性质上更接近赠与或人情往来,法院未予支持。黄金对戒属于贵重首饰,判令返还原物。这种「按性质分类、按事实扣减」的处理方式,是当前彩礼纠纷审判的主流思路。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女方在庭上提出,彩礼已经用于孕检、分娩、育儿和日常开销。这类抗辩在实践中能否成立,关键看有没有证据支撑。有票据、有转账记录、有就医记录的,法院通常会相应扣减;只凭口头陈述的,很难被采纳。这也是这类案件给普通人的第一条实操提醒:钱花在哪里,要留痕。

三、二审第一个争点:隐瞒父亲病情算不算欺诈

徐某上诉的核心理由是:男方隐瞒足以影响婚姻决定的家庭情况,构成欺诈,且让她在已经怀孕的情形下陷入被动;双方已经办酒、共同生活并生育女儿,彩礼与酒席钱不应返还。这个主张在情感上很有说服力,但在法律上站不住。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父母健康状况属于家庭伦理情感范畴,并非法律规定婚前必须主动告知的事项,徐某主张的欺诈事实证据不足。这段论述其实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法律上的「欺诈」,要求行为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且该情况足以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意思表示。而「必须告知的事项」通常限于与婚姻实质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比如是否已有配偶、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等。父母的健康状况,即便是脑梗这样严重的疾病,也只是家庭负担和照护预期的考量因素,不属于法定的强制披露范围。

这个认定对很多家庭有现实意义。婚姻缔结前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给的是一个有限清单,不是无限清单。把对方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健康、亲属关系全部纳入「必须告知」,既无法执行,也会让婚姻缔结变成一场尽职调查。但这不等于隐瞒就是对的——它只是说明,这类隐瞒的法律后果,通常不体现为「婚姻可撤销」或「彩礼全退」,而体现为感情破裂后的责任分担。

四、二审第二个争点:男方主张骗婚、提交监控视频

赵某这边同样不服,上诉坚持全额退款,并提交家中监控视频,证明其父亲可以行走劳作,认为女方虚构事实骗婚。这个举动的思路是:既然女方说因为父亲残疾才不领证,那就证明父亲并非不能自理,从而说明女方的理由是编的。

法院的处理没有沿着这条线走,而是回到更根本的问题:双方有没有真实的结婚意愿。二审认为,双方筹办婚礼、举办仪式、生育子女的行为,足以证明二人曾有真实结婚意愿;未领证是家庭矛盾、观念差异、感情不和等多重因素导致,不可归责于单方。这句话的意思是,婚姻没有登记这件事,不能简单归因于某一方「骗」,它是关系逐步破裂的结果。既然是双方共同造成,就不存在一方承担全部返还责任的基础。

这套推理在同类案件里具有普遍性。实践中,「骗婚」是一个很重的指控,主张方需要证明对方自始没有结婚意愿、以结婚为名骗取财物。而要推翻「办过婚礼、共同生活、生了孩子」这些客观事实,难度极大。所以真正打这类官司时,与其纠结「她是不是骗我」,不如把精力放在「钱花到哪里去了、哪些能证明、哪些该返还」上,后者才是法院会逐项计算的部分。

五、3200元鉴定费为什么由男方承担

这是本案最值得单独拿出来讲的一点。赵某在起诉时,把亲子鉴定费也列入了要求对方承担的诉求,理由是这笔钱是因为怀疑孩子血缘才花的。法院没有支持,判决明确:亲子鉴定费由赵某承担。

理由并不复杂。这笔鉴定是赵某主动申请的,起因是他对孩子血缘产生怀疑,而鉴定结论并没有推翻父女关系。在这种情形下,鉴定费用属于主张方为支持自己的主张而支出的成本,应当自负。换个角度看,如果因为一方无端怀疑,就可以把鉴定费转嫁给对方,那么怀疑本身就会变成一种零成本的攻击手段,这对被怀疑的一方不公平,对孩子更不公平。

把这件事和另一种情形对照,界限就更清楚了。山东莱州今年9月判决的一起案件里,男方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后确认孩子并非亲生,法院判令女方赔偿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1900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鉴定费3010元,合计243060元。同样是一笔三千元左右的鉴定费,一个由申请方自担,一个由对方赔偿,区别就在于鉴定结论是否支持了申请方的怀疑。

这个对照给出的规则非常清晰:鉴定费谁承担,取决于「怀疑是否被证实」,而不是「谁先提出要做」。做鉴定之前,最好先想清楚这件事——它不只是一笔钱的问题,还关系到你在法庭上是「维权者」还是「无端质疑者」的位置。

六、对普通家庭的意义与相关服务

第一,怀疑血缘这件事,动手之前先想清楚三个问题。如果结果是亲生,我要怎么修复这段时间对伴侣和孩子的态度?如果不是亲生,我要的是结束关系,还是一个解释?我做这件事,是为了孩子好、为了自己心安,还是被外界的声音推着走?这三个问题答不上来,先别急着采样。

第二,鉴定的类型要选对。个人隐私鉴定可以不出示证件、可以匿名、可以邮寄样本,结论只供自己了解;司法鉴定必须本人到场、核验证件、现场采样拍照留指纹,报告才能用于落户、诉讼、公证。很多人先做了隐私鉴定,拿着结果去起诉,法院不认,只能重做一次。如果后续有可能走上法律程序,一开始就做司法鉴定,省时省钱。

第三,程序合法比结论正确更重要。私自采集他人样本(比如偷偷取孩子的牙刷、头发)做的鉴定,在诉讼中很可能因样本来源不合法而不被采信。正确做法是通过法院委托,或者在对方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到机构现场采样。这一点在多地法院的判决中都有明确体现,也是很多当事人吃亏的地方。

婚姻里的信任一旦破裂,亲子鉴定往往不是起因,而是最后那一步。它能让事实变清楚,但不能替任何人做决定。想清楚要什么,再去做,比做完之后被迫面对,要好得多。

如果你正面临血缘疑虑、抚养费争议或落户需求,需要了解个人隐私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需要几个人到场、报告能否被法院或派出所采信,可访问 https://www.5188dna.cn/about/ 查看办理指南,或致电 13245861323 咨询,我们会先帮你想清楚用途,再决定做哪一类。